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的规定,文字作品的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应该向版权局提交申请书和申请材料,交纳登记费用后由版权局进行审核。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版权登记流程详述:
版权登记的初始步骤是提交申请表,随后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若审核结果通过,接下来需缴纳相关费用;若未通过,则应进行补正或撤销申请。
审核通过后,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至此,登记流程中的关键步骤已完成,版权中心将进行最终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版权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并进行公告。此流程确保了作品的版权得到合法保护。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及作品权利归属证明,填写作品登记表,并缴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时,还需提供证明其身份的文件。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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