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违法的!受经营规模、注册资金等的限制,工商机关对不符合的条件的经营者不能核发营业执照,现在工商管理费是免收的,因此办个证并不是问题,问题是不能给办。至于税务登记证件,征管法明确规定只有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才能核发税务登记证,而且工商和税务要互相按期通报,定期核对。规定总是好的,但具体执行又没有文件,所以通报与核对的要求只是一纸空文。
正确的做法当然是符合工商注册的要求,办理了营业执照再办理税务登记证。不过,即便没有税务登记证,纳税义务并不能逃避,如果税务机关要追究的话,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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