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关于营业执照和食品证的注销问题,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1. 注销营业执照的步骤如下:
- 首先,前往国税部门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的表格。按照国税的要求填写表格、签字、盖章,并缴销发票,补缴税款。完成这些步骤后,国税部门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发放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 接着,携带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部门领取表格。补缴税款后,地税部门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发放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 然后,拿着这两张通知书去银行销户。
- 最后,携带相关通知书到工商局领取表格,完成注销手续。工商部门会收回营业执照。在此之前,需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并将报样交给工商局。
2.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下,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 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 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 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 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当食品经营许可被注销后,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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