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程序分为三步,具体如下:
首先,软件著作权人需依法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登记申请。
其次,版权保护中心收到申请后,进行60日的审查。期间,版权保护中心会根据申请材料,确保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最后,审查通过后,版权保护中心将予以登记,并向著作权人发放相应的登记证书。此外,登记信息也会公开发布,为著作权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总结来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和发放证书三个环节。通过这一程序,著作权人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软件著作权人需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以免影响登记进度。完成登记后,著作权人将获得法律认可的证书,以及公开发布的登记信息,为日后维权提供便利。
通过上述流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为著作权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有助于预防和解决侵权问题,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和程序
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的程序:
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
2、软件著作权人申请登记时,应先到省版权局购买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3、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原件鉴别材料。
4、按规定交纳登记费。
5、初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表格材料之日起计算。
6、初审是著作权方面的审查,而不是软件登记的实质审核。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申请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二)代理者栏:
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三)软件名称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申请原著作权登记时的软件全称。
(四)登记号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由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号。提交登记证书或复印件。
(五)变更补充事项:填写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并提交相应材料。变更或补充的事项一般只限于软件名称。涉及著作权归属事项的变化需办理其他申请。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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