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商标公告
1、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撤销等内容,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性公告,是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益的公开行政通知,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对于三个月异议期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
二、商标注册成功公告与初审公告有何不同
1、商标初审公告和商标注册公告的时间不同,所代表的商标权利状态不同;
2、商标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三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三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3、商标注册公告是在三个月异议期结束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是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对方的异议理由未得到商标局的支持,从而商标局通过原商标的审核,代表商标已注册成功而进行的公告。
商标变更申请补正通知书如何回复?
对《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的答复,是申请人及代理人应当注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申请的审查进程,甚至可能导致申请无效。 对《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的答复,是申请人及代理人应当注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申请的审查进程,甚至可能导致申请无效。因此答复时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补正内容用打印机打印在《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上的相应位置。
(二)需要删除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标注“同意删除”字样确认删除。
(三)补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限制在要求补正的原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相应范围之内,不得另行任意改动、添加。
(四)修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和修改前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分别一一对应,以利于审查工作的继续进行。
(五)补正内容较多,补正通知书上写不下的,可以直接添加附页(A4纸),并在补正栏目内注明“有附页”或者“见附页”字样更为稳妥。
(六)交回空白补正通知书的,商标局将视为申请人或者代理人放弃该项目。
(七)代理机构章戳应统一位于补正内容的右下方,章戳不得覆盖补正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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