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续期费用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1000元费用。若在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申请,则还需额外支付250元延迟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向其支付包含续展费用和代理费在内的总费用,商标局将从该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应缴费用。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若希望继续使用,需在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提出续展申请。未能在此期间申请的,可在宽展期内提出,但需支付额外费用。宽展期过后仍未提出申请的,该商标将被注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从上一届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续展注册的商标将被予以公告。
二、商标续期流程
1. 准备申请书件
申请书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则需提交《代理委托书》,或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 若申请文件为外文,则需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一份。
按照申请书上的指示逐一填写,确保信息准确且清晰,每一件商标需提交一份申请书。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代理委托书》。共有商标的续展,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 提交申请书件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将准备就绪的申请书件提交至窗口,由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书件是否符合要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则由该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至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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