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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有何规定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网友咨询:
关于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依法办理以下事宜:
(一)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变更、续展、转让、注销;
(三)商标异议;
(四)商标撤销、无效宣告;
(五)商标复审、商标纠纷的处理;
(六)其他商标事宜。
律师补充: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不得采取欺诈、诱骗等不正当手段,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商标代理机构不得以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等的名义变相申请注册或者受让其代理服务以外的其他商标,也不得通过另行设立市场主体或者通过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等其他方式变相从事上述行为。
【法律依据】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条 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依法办理以下事宜:
(一)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变更、续展、转让、注销;
(三)商标异议;
(四)商标撤销、无效宣告;
(五)商标复审、商标纠纷的处理;
(六)其他商标事宜。
本规定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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