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与商标权质押是商标交易中常见的两种方式,但它们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商标转让指的是商标权的转移,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这种转移通常是因为转让合同、继承、移转等原因。移转适用于如下情形:1. 注册人死亡,其注册商标的继承;2. 注册人因企业分立、合并或改制导致企业消失,其继承企业需要办理商标过户;3. 企业注销,清算组对商标进行处置;4. 依据法律文件的强制性要求进行的商标转让。
与此不同,商标变更名义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姓名或名称的变动,仅限于注册人称谓的改变,并不涉及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这种情形通常发生在商标仍属于同一主体所有的情况下,如企业改名。企业可能会认为企业改制只是改了名字,其他一切未变。然而,在法律上,改制前后的企业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在商标需要转移时,正确的做法是进行商标转让,而不是仅仅变更名义。
公司法人变更商标需要变更吗
法律主观:
一般不需要,商标是公司名义申请的,所有人是公司,法人变更,不影响商标所有人,这种情况商标不需要转让或者变更。公司 注册商标转让 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 商标注册证 复印件; 2、转让方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份 3、受让方主体资格复印件(如果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体户执照;如果是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转让人提供转让声明公证书(如果能确保转让方公章从未更换过与申请商标时所加盖的公章一致,可以暂时不做公证); 5、转让申请书、 转让协议书 、转让声明书; 6、需要支付相应的过户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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