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篇—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概述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是作者自愿行为,主要通过向各地版权局或代理机构提交相关文件来完成。作品人需具备创作能力,且作品需是绘画、书法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包括纯美术作品如油画和实用美术作品如陶瓷艺术。
登记并非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条件,但能有效解决归属纠纷并提供证据。作品登记机关根据不同区域,由地方版权局或国家版权局负责。作者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代理。对于公民的作品,人身权终身受保护,财产权保护期限为作者去世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后计算,未发表的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不再受保护。
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作品权利归属证明(如手稿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等),以及著作权人身份证明(如继承人证明或委托作品委托人证明)。专有权所有人需提供合同证明,包括作品登记表、版权代理、权利保证书和创作说明书。法人作品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美术作品则需提交特定规格的作品复印件。
我有个作品版权要登记,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弄?谁教教我啊
作品自愿登记手续
一、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本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广东省版权局负责本省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具体承办部门是广东省版权事务所。
三、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 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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