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和长安的区别
1、古代的长安最初是一个城的名字,后来也变成一个县的名称,即长安县,长安县治所位于长安城西安长安营业执照。长安城始建于西汉初年,隶属于长安县,在历史上,长安县隶属于不同的行政单位,如秦朝的长安乡、汉朝的京兆尹、隋朝的京兆府、唐朝的京兆府和后来的奉元路。
2、到了明朝,由于政治和军事的需要,长安县治所迁出长安城,长安城改称为西安府,从此“长安”和“西安”成为两个不同的名称。
3、现代的西安市是由古代的长安(县)和西安(府)发展而来,长安县在民国时期被撤销,其地域成为西安市的一部分,而西安城则成为现代西安市的核心。
西安长安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西安长安区的公租房申请有严格的条件和流程。首先,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单身人员的收入标准为3120元/月,两人家庭为2860元/月,三人及以上家庭为2600元/月。若收入低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则租金标准按基础租金执行,单身人员为3900元/月,两人家庭为3575元/月,三人及以上家庭为3250元/月。此外,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价值不得超过15万元,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7平方米,工商注册资金不超过15万元。
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诚信承诺书,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在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车辆、房产和工商注册的相关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务合同,从事个体生产经营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申请流程为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初审,区住房保障中心终审,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市级六部门联审。联审中存在购买经营性商业用房、商品房或单位福利分房、区内有宅基地等情形的不予受理。
对于新毕业大学生,如果是在3年内从普通高校毕业或5年内从985、211院校毕业,可以免于公租房资格审核。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1年的租住过渡期,985、211院校毕业生则享有2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按廉租住房标准收取,即2.89元/平方米。过渡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不符合条件的则按市场租金缴纳。在过渡期内不愿承租公租房的个人,需腾退房源,搬离公租房。
符合条件的新毕业大学生可以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到长安区政府政务大厅(西厅)住房保障部门指定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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