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分公司变更。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变更分公司名称:
①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桉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2)变更经营范围:
①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③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什么资料?
1、准备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经办人身份证明分公司变更,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即新上任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和原来负责人的免职文件。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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