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调查→受理→初审→核准→发照
申报材料
一、全民及集体企业开业登记营业执照办理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开业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主管单位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书;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国有企业财政局出具);
6、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证明及场地查看单;
7、企业章程;
8、主管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烟草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一、受理事项营业执照办理条件: 审定、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二、受理单位地址、电话:各地方不一样 三、证照申领须知: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四)、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 4、全体投资人的资格或身份证明;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7、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8、公司住所使用证明(含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9、《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经营范围项目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五)、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可提交的其他房屋产权证明包括(1)属新建房屋的,土管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复印件或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属新购买房屋的,购房发票、契约及商品房预售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3)属农村房屋的,土管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6、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要办理相关手续。如餐饮业需办理卫生许可证、消防意见书、环评报告;销售食品需办理卫生许可证;销售书刊杂志需办理文化许可证;汽车、摩托车维修、美容需到交通局办理许可证;废品收购、洗车行业需办理环评报告;住宿服务需办理卫生许可证、消防意见书、特行许可证;药品销售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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