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所需时间大致如下:
工商5至7个工作日;
税务2至3个工作日;
银行7至10个工作日。
若材料完备,最快15日内便可完成全部变更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表;
(二)前往工商部门进行受理并更换执照;
(三)质监局办理受理并更换执照事宜;
(四)国税、地税局依序办理受理及更换执照事项;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亦需办理受理与更换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转让流程
一般情况下是双方法人签订转让协议,本公司召开董事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到工商办理手续。变更法人、公司名称等。
北京公司转让流程及费用?
不需要费用的,流程为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扩展资料:
公司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2、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3、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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