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
1. 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企业需预先或变更名称,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申请表》。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3. 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5. 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若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修正案。公司名称变更应先向注册地工商部门申报,然后提交至市工商部门,最终至国家工商部门。公司新名称应与业务经营范围一致,并经工商总局批准。具体事宜可咨询工商部门。
6. 工商局受理并发放新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变更登记后,换发《营业执照》。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在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更换公司公章
1. 变更登记成功后,更换公章。
2. 向公安部门提交更换公章的申请资料,公安部门受理后,可领取新公章。
注:更换公章原则上需销毁旧章,并进行备案。同一时间公司只能保留一个公章。
申请材料包括: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新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身份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三、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1. 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
2. 提交公司变更通知书。
3.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提交旧的代码证原件。
公司名称变更后还需要变更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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