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包括:
1. 申请人需提交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以及填写的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 从业人员证明,需提供本市人员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相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的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需准备一张相片。
3. 经营场地证明。
4. 家庭经营时,需要提交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 需要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根据法规、规章和政策,还需提交相应专项证明。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人签署的个体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国家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营业执照是行政管理机关发给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行政管理局规定。办理流程: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如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1、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局递交申请材料。
2、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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