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据《公司法》制定的变更决策或决定;
(3)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变更事项需附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若牵涉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批的情况,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许可证;
(5)变更住所需附上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人代表须备齐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7)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有法定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增减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需附上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
(9)变更公司名称需附上公司登记部门出具的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必要文件。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3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法人的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法人的流程有:
1、召开股东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做出变更决议;
2、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申请变更登记;
5、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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