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营业执照名称变更手续:需要提交原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拟定的新公司名称。
2. 到工商局进行名称核定:工商局将审核新名称是否符合规定,通过后,将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 准备变更登记表格:根据工商局的要求,填写相应的变更登记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4. 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携带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材料,向工商局提交名称变更登记的申请。
5. 领取新营业执照:工商局审核通过后,将发放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标志着名称变更正式完成。
6. 变更国税地税登记证书:依据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填写国税和地税的变更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件。
7. 更新单位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若公司开立了银行账户,还需更新单位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反映公司名称的变更。
请注意,依据《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如有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改营业执照名字麻烦不
不麻烦
一、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者姓名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
注意:一个月内必须要办理变更,不然要罚款的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变更股东需要携带新章程。变更地址就不需要携带什么,需要携带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IC卡。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携带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股东则需要携带新股东身分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地址需要携带新章程及新的租赁协议即可,公司公章一定要带上。
法律法规: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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