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6、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变更分公司名称:
①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桉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2)变更经营范围:
①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③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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