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准备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分公司负责人变更;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即新上任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和原来负责人的免职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分公司负责人不想做了怎么办
依据股东会决议办理分公司负责人的变更即可,同时要到工商局办理解除和变更的手续。
1,寻找新的负责人:可以通过招聘或内部调配等方式,找到一位新的负责人来接手分公司的经营工作。这样可以确保分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也能让之前的负责人退出。2,出售股份:如果之前的负责人投了钱并分了红,那么可以尝试出售他的股份给其他股东或新的投资者。这样可以让之前的负责人退出,同时也能让其他人接管经营工作。3,解散分公司:如果找不到新的负责人,也没有其他股东愿意接手,那么可以考虑将分公司解散。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哪些资料
需要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关联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机关代理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的营业执照。企业申请登记的委托书。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下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免文件,为新任分公司负责人的聘任书和原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分行新负责人身份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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