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公司名称变更说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的变更申报需交纳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名称变更说明;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公司章程修正案(国有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盖章);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即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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