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以下资料:
1、变更名称的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
6、其他材料。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为:
1、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
2、在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名称变更预约;
3、自行下载相应的资料打印,并如实填写;
4、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递交材料;
5、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
6、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7、在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8、到公司刻制新的公章;
9、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印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二、公司名称的要求如下:
1、只能有一个名称;
2、不能与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3、名称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4、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
5、不涉及禁止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综上所述,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能办理变更。变更公司名称的程序包括新名称核名、预约变更等。公司名称的要求有只能是一个名称、不涉及禁止内容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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