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应 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 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 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变更经营范围涉及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交验资证明;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变更经营范围
1、申报材料目录;
2、载明真实变更原因的企业变更申请书;
3、《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4、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人员
职称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6、仓库布局平面图;
7、拟变更企业所在地县(市)局出具的该企业无因违法经营已被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证明;
8、《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和《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
9、企业对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0、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并提交与纸质材
料一致的电子申报材料(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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