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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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会计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形象地说就是“会计在镇里,出纳在村里”。本质上,被代理的单位即各村仍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在存款额度内可自主地办理支出业务,村负责人依然直接审批核定所有支出凭证。代理记账的部门则凭其专业能力,为村里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既保证各村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又积极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控制非计划开支、专项开支,避免挪用和违规,保证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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