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哪些措施,可以提高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的措施:
1、创新监督管理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的沟通协作,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协助财政局共同负责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对资助的人才项目进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列入经常性审计项目。逐步形成以组织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管理机制。
2、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的培训资金进行整合,根据各单位和企业反映的普遍性、集中性、迫切性的需求,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培训资金集中统一,用于解决实际需求。
3、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围绕注重实效、加强应用、完善体系的原则,构建符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管理要求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委托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创建绩效评价指标库和人才专家库,完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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