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一站式西安营业执照代办服务平台

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应由哪些成员构成

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工作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而各地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职责相同,工作内容相似,机构及人员都是由各地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和行业专家代表等有能力、有声望的人组成。
法律分析
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对社会保险实施社会监督。其组成人员有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工会代表及专家等。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并不是每一级政府必须设立。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包括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工会代表、专家、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险监督体系的建设,研究决定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协调、统一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监督工作,定期听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收支、管理、调剂、结余、运营情况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组织对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监督情况,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条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发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中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改正建议;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依法处理建议。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

*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1573389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