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的国家税务局机构按照河北省国税局的文件冀国税人字〔2009〕50号进行配置。该机构的设置分为三个部分:
内设机构主要包括:
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税务政策的研究和执行。
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相关税种的管理和征收。
所得税处,处理所得税的征管事宜。
收入核算处,负责税务收入的统计和核算。
纳税服务处,提供服务和咨询给纳税人。
征收管理处,执行税务征收任务。
财务管理处,管理税务资金和预算。
人事教育处,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干部教育。
监察室,监督税务工作并确保廉洁高效。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理国际贸易税收问题。
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专注于大型企业和国际税务事务。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直属机构包括: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税务稽查工作。
第一至第五稽查局,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税务检查。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
此外,还有两个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负责信息技术支持和数据管理。
机关服务中心,提供行政后勤保障。
票证中心,负责税务票据的管理和发放。
这些机构共同协作,确保唐山市国家税务局的高效运行和税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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