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注册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
2.简述项目情况。
三.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立项代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
2.项目投资总额。
3.创新基金用途。
4.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
四.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支出情况
3.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情况(按年度分列)
2)项目成本情况
3)项目缴纳税金情况
4)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5)项目实现利润
五.报告附注
1、会计政策注释。
2、企业适用税种及税率。
3.主要财务指标注释。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内容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分为开工前审计、施工期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开工前审计是指对项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投资概算的真实合理性进行的审计。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进度计划。
(2)扩大初步设计的依据和设计方案的论证、总概算的编制、审批等情况。
(3)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等情况。
(4)建设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5)施工图纸设计面积和装修标准及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6)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内容及标底编制程序等情况。
(7)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
(8)施工合同订立情况。
(9)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电、路等必备条件落实情况。
(10)与建设项目立项有关的其它情况。 施工期间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管理、施工进度、工程材料、变更洽商等事项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及资金、材料到位情况。(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进度月报情况。
(4)主要设备材料订购、保管、使用等管理情况。
(5)设计、技术、材料等变更洽商情况。
(6)与工程施工期间管理有关的其它情况。 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工程竣工后各项工程最终造价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
(2)工程量及主要材料用量、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定额套用等情况。
(3)各项综合取费基数、取费率等情况。
(4)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的执行情况。
(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拨款和材料、设备价格控制等情况。
(6)与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的其它情况。 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全部投资认定情况的审计。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工程实际竣工情况。
(2)竣工验收和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
(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它投资的完成额以及交付使用资产结转情况。
(4)竣工决算报表的真实、合规和完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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