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5条规定: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你好,看你是办理完营业执照变更后,税务局不给办理注销,不同意办理地址变更,你是如何处理的,谢谢!
您好,营业执照变更地址后需要到税务局变迁税务所(每个地址都有专门的税务管辖所,变注册地址不涉及注销),而不是到税务局做注销;有的公司和自己公司税务专管员商量后可以不迁所,还在原所;
您好,企业跨区变更,国税地税怎么办理?现在新区同意迁入,但是去原来区取档案说需要先办税务才同意迁出
是这样的
如果涉及到跨区迁址的,首先到新地址所在的工商局办理“迁入手续”(工商局在审核地址后会给您一份同意迁入许可),然后到原工商局办理《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原工商局会将档案发送到新地址的所属工商局,等档案到了后工商局会电话通知您),再到新地址所在的工商局办理变更地址手续,等领取到新的营业执照后;到北京质量监督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去原来的国、地税所办理相关转出手续并到新址的国、地税所办理税务登记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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