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开户涉及到如下资料: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办理社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社保时,单位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财务印、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则需准备身份证、劳动合同和一寸照片。
在领取相关表格后,企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对于首次参保的员工,非深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深户员工除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上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还需附上劳动、人事部门调动通知书及复印件、院校毕业生分配函件及复印件、劳动部门招工表及复印件、复、转军人行政介绍信及复印件、迁户或久居民须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蓝印户口簿及复印件中的任意一种。
办理社保的流程分为领取相关表格和提供相关资料两个阶段。领取表格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申报意向表》、《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书》。其中,《协议书》需要两份,其他表格均需一份。
上述表格和资料准备齐全后,企业将所有材料提交给社保局,由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将正式开始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
社保的办理程序还包括后续的缴费、查询和变更等环节,具体细节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专业人士。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