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的专项审计是《基本建设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首先需要准备资料提供给审计机构的是:
一.基建工程相关资料
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建设文件
工程项目聘请监理合同等有关文档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相关文件
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
施工合同、协议
工程竣工图
材料费用资料
取费资料
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
二.送审会计报表
建设项目概况表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表
待摊投资明细表
竣工决算编制说明书
三.审计资料
会计凭证
会计帐薄
银行对帐单
营业税申报表
主要供销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
实物保管帐
设备管理台帐
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四.辅助资料
建设方企业章程
建设方企业验资资料
内部管理制度
重要会议记录
机构设置示意图
报表截止日的重大事项说明及相关资料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资料
采用的会计政策说明
现金盘点表(距工程完工最近日期)
银行未达帐调节表
固定资产清单
国家审计结论
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声明书
其次,取得《专项审计报告》后,还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贴息的书面申请和有关部门要求的资料。
供参考。
专项拨款审计专项拨款审计的要点[2]
专项拨款审计的核心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获取的专用拨款需确保其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或移作他用。当项目因故终止或完成时,需编制准确的决算,将剩余资金和物资如数归还拨款部门,确保无欺诈或贪污行为发生。
其次,检查专用拨款的使用是否恰当,要明确科技三项费用与其他费用的区分,避免混淆和挤占。任何超出规定范围的支出都应受到严格审查,以防止任意扩大使用界限的行为。
再者,审计会关注企业是否以挖潜、革新、改造为名,进行计划外的基本建设,以确保遵循财经纪律。对于此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财政管控。
最后,项目结束后若有余额,必须按规定上交,不得私用。如果项目资金不足,企业应通过更新改造资金或经主管机关审核后再行申请增加拨款,以保证财务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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