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广泛的领域,致力于保障财政和经济秩序的稳健运行。该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首先,杭州市审计局负责实施国家和省的审计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在审议通过后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执行。
其次,审计局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报告审计情况,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借此提出改进政策法规的建议,以促进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局直接审计的范围包括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区县财政收支、金融机构和企业财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保障基金等。此外,还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审计局还受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授权,对特定企业进行审计,以及对区县审计机关管辖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和抽查,处理申诉和复议,并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和指导。
在宏观管理方面,审计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针对特定财政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馈相关情况和建议。
此外,审计局对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提供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并在区县审计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
最后,审计局接受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委托,处理其他审计事项,以及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案件审计。
扩展资料
1984年8月,杭州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规定,组建了杭州市审计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之规定,杭州市审计局是杭州市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关,在市长和浙江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杭州市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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