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提供)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关于法人变更,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拿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公章分别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变更,先办理哪个都行
拿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公章办理新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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